關于推進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設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數字經濟做優做強“一號發展工程”的意見》文件精神,推進我省建筑施工智慧化管理,提高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數字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現就推進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務
??全面貫徹落實建筑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改變傳統的管理模式,以安全、進度、質量、綠色施工等現場管理需求為出發點,充分運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BIM等新技術,實現“人機料法環”等要素全面感知、互通互聯、信息共享、決策分析、風險預控,打造多層級多維度的智慧工地,助力工地協同化智慧管理、精益化智慧生產、一體化智慧監控、精細化智慧服務。
二、主要內容
??(一)人員信息管理。主要對項目管理人員和一線操作人員信息采集、崗位職責、持證操作、考勤記錄、安全教育、履職情況等進行管理。施工現場應安裝從業人員識別采集設備,對身份信息進行現場采集和核驗,實時記錄和統計相關人員的日常在崗情況及上下班考勤情況并進行綜合分析判斷。人員管理信息應與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互聯互通。
??(二)物資材料管理。對施工現場使用材料進行全過程管理,包括用量計劃、采購、檢測檢驗、進場驗收、入庫管理、使用記錄等,通過數據分析,輔助材料管理。
??(三)機械設備管理。對施工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信息、進場安裝、運行、維保、維修、拆卸等環節實現信息化管理。安裝起重機械安全監控智能設備,實施開機人員人臉識別,實時采集設備運行狀態、預警、超限等信息,相關實時信息和預警信息實現與項目智慧工地管理平臺互聯互通。機械設備管理信息應與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機械設備管理系統互聯互通。
??(四)施工現場管理。施工現場應安裝遠程視頻監控設備和揚塵噪聲在線監測設備,并與有關監督部門聯網,實現對施工現場重點區域全覆蓋監控。重點加強對車輛進出口、施工作業面、基坑、建筑垃圾收集儲存點等區域場所實施監控預警,鼓勵車輛進出口安裝運輸車輛超限超載預警裝置。相關實時信息和預警信息應進行記錄保存。
??(五)工程質量管理。日常質量管理工作實施線上運行,質量樣板做法、過程管控資料、質量驗收情況等可線上查閱,實現質量問題可追溯閉環。工程質量管理信息與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
門相關系統互聯互通。
??(六)安全隱患管理。建立現場安全隱患排查系統,綜合利用大數據分析統計等技術工具,分析薄弱環節,查找風險隱患。重點對腳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行智能監測、預警、消除等環節進行閉環管理,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危大系統互聯互通。
??(七)BIM技術應用。推進BIM技術應用于工程場地布置及管理、施工方案與工藝模擬、施工進度管理及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等。
三、示范引領
??(一)申報受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可自愿申報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示范項目,并在開工后15個工作日內向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申請(見附件1),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同意后上報我廳。
??(二)過程檢查。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專家對申報智慧工地示范項目進行檢查,檢查評分可按照《智慧工地項目檢查表》(見附件2)。示范項目評分應達到80分及以上。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在每年6月、12月將達到示范要求的項目,匯總上報我廳。
??(三)公布名單。我廳對申報智慧工地示范項目實施動態核查,達到示范要求的項目列入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示范項目名單,適時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智慧工地建設,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人,細化措施,定期開展工作調度,積極引導相關企業開展智慧工地建設,并做好施工項目智慧工地建設的指導工作。
??(二)協調各方參與。推動建設單位將智慧工地建設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智慧工地建設內容,并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予以支付,保障智慧工地建設順利實施。施工單位應編制智慧工地建設專項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實施內容、設施設備現場布點圖等情況),配備相應的專職管理人員,實時檢查智慧工地建設及運行情況。監理單位應審核智慧工地建設專項實施方案,配合智慧工地建設。
??(三)建立激勵機制。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多形式、多渠道鼓勵在建項目開展智慧工地建設工作,為智慧工地建設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對開展智慧工地示范項目建設的企業實施激勵。
附件
智慧工地項目檢查表
序號 | 項目 | 標準 | 應得分數 | 扣減分數 | 實得分數 |
1 | 智慧工地管理 | 未建立項目智慧工地管理平臺,或雖建立項目智慧工地管理平臺但未有效使用,扣15分;未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管理人員智慧工地責任制,扣10分;未制定智慧工地資金保障制度,扣5分;未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及制度,扣5分;未編制智慧工地專項實施方案或未有效實施,扣5分;未配備智慧工地專職管理人員,扣4分;未進行書面智慧工地技術交底,扣4分。 | 15分 | ||
2 | 人員信息管理 | 未建立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扣10分;未有效實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管人員的資質管理,扣2-5分;未有效實現項目經理、安管人員在崗管理,扣2-5分;未有效實現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管理,扣2-5分;未有效實現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登記、考勤管理,扣2-5分;未有效實現對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身份識別,并記錄人員工種、進出時間等數據,扣1-3分;未在進出口屏幕上顯示在場人員信息,扣2分;未有效實現對施工現場人員場內位置進行記錄及跟蹤,扣1-3分;未有效實現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交底、良好行為、不良行為進行記錄,扣1-3分;未有效實現對施工現場危險區域進行分級管理,非授權人員接近危險區域自動報警,扣1-3分;未有效實時記錄和統計相關人員的日常在崗情況及上下班考勤情況并進行綜合分析判斷,扣3-8分。未有效實現人員管理信息與住建主管部門實名制管理系統互聯互通,扣3-5分。 | 10分 | ||
3 | 物資材料管理 | 未建立物資材料管理系統,扣5分;未能有效利用項目智慧工地管理平臺做好主要使用材料全過程管理,包括用量計劃、采購、檢測檢驗、進場驗收、入庫管理、使用記錄等,扣1-3分;未能有效進行數據分析,輔助材料管理扣1-3分。 | 5分 | ||
4 | 機械設備管理 | 未建立機械設備管理系統,扣10分;未有效實現開機人員人臉識別在線驗證,扣1-3分;未有效實現進場安裝、運行、維保、維修、拆卸等實現信息化管理,扣1-3分;未有效安裝起重機械安全監控智能設備,實時采集設備運行狀態、預警、超限等信息,扣3-6分;未有效實現機械設備管理信息與住建主管部門機械設備管理系統互聯互通,扣3-5分。 | 10分 | ||
5 | 施工現場管理 | 未有效實現對施工現場重點部位遠程高清視頻監控,扣3-5分;未有效實現揚塵噪聲實時采集保持現場 PM10、噪聲等數據,扣3-5分;未有效實現揚塵達到預警值,噴淋系統自動啟動,扣3-5分;未有效實現車輛未沖洗抓拍、記錄,扣3-5分;未有效實現車輛超限超載記錄,扣3-5分;未有效實現實時信息和預警信息與項目智慧工地管理平臺互聯互通,扣3-5分。 | 15分 | ||
6 | 工程質量管理 | 未建立工程質量管理系統,扣15分;未有效實現日常質量管理工作線上運行,質量樣板做法、質量驗收情況等線上查閱,實現質量問題可追溯,扣3-8分;未有效實現工程質量管理信息與住建主管部門相關系統互聯互通,扣3-5分。 | 15分 | ||
7 | 安全隱患管理 | 未建立安全隱患排查管理系統,扣20分;未有效實現對腳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行智能監測、預警、消除等閉環管理,扣6-12分;未有效綜合利用大數據分析統計等技術工具,分析薄弱環節,查找風險隱患,扣5-8分;未有效實現工程安全管理信息與省住建廳危大子系統互聯互通,扣5-8分。 | 20分 | ||
8 | BIM技術應用 | 未有效開展BIM技術應用,扣10分;依據江西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應用標準》(DBJ/T36-069-2021),未有效應用于工程場地布置及管理、施工方案與工藝模擬、施工進度管理、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等,扣3-8分。 | 10分 | ||
9 | 加分項 | 存在可復制、可推廣智慧工地建設亮點,可視情況加1-5分;具有智慧工地投資效益高等其他情況,可視情況加1-5分。 | 10分 | ||
10 | 合計 | 100分 |
轉自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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